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仪征化纤新材料(宁夏)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特种纤维项目电子称重系统(汽车衡)招标7.2J电子称重系统0-100T 50kg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特种纤维项目电子称重系统(汽车衡)招标7.2J电子称重系统\0-100T 50kg(招标编号:NZZ250715-3827-086559)
,
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子称重系统\0-100T 50kg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1 |
******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特种纤维项目电子称重系统(汽车衡)招标7.2J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电子称重系统\0-100T 50kg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代理商投标,集成商视同生产商,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代理商需取得针对该项目有效区域代理授权。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行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同汽车衡量程(0-100t)产品(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品牌)业绩不低于5套。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在投标的技术文件中对所有★项目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详细响应,★项为关键参数,不得低于此参数,★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否决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4日17时10分
至
2025年7月10日12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6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6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异议投诉管理
******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请注意CA的有效性,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但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出现违约或违法行为,将追缴投标保证金9000元人民币,如拒缴,将终身取消供应仪征化纤物资的资格。
*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评标价以不含税价为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赵青
联系人:
陈皓月
电 话:
******
电 话:
******464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