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生儿有创呼吸机(高频)设备采购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7-04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6
******医院(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医院新生儿有创呼吸机(高频)设备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医院新生儿有创呼吸机(高频)设备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6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具体详见附件)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98000.00元。
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同金额 (总价) |
/ | ******有限公司 | ******医院新生儿有创呼吸机(高频)设备 | 是 | 详见 合同 | Sophic-conventional | 1 | 台 | / | 298000.00 |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5年7月2日,完成日期:2025年8月1日。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大道西100米
方式:详见合同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7月2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7月2日
九、合同主体
甲 ******医院 乙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在田 法定代表人:胡军阳
委托代理人:周永来 委托代理人:熊慧
电 话:****** 电 话:0731-******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北路中段 地 址:******街道劳动东路 256 号浪琴京武商务中心 A-1018
******银行:******有限公司
帐 号:************01
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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