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西片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深圳市政******服务中心拟对光明区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西片区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西片区清扫保洁服务
合同金额(元):******.50
******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第一项“服务范围”第1点“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将“清扫保洁总面积******.21平方米,适宜机械化清扫(除天桥、地下通道和绿化带以外)保洁面积******.5平方米,不适宜机械化清扫保洁面积699275.71万平方米(包括天桥、地下通道和绿化带)。清扫保洁总面积包括一级路保洁面积(包括所有按一级路单价计费的道路)******.70平方米,二级路保洁面积(包括所有按二级路单价计费的道路)24986.22平方米;绿化保洁面积合计686907.29平方米,其中一级绿化保洁面积677682.11平方米,二级绿化保洁面积9225.18平方米。”变更为“清扫保洁总面积******.69平方米,适宜机械化清扫(除天桥、地下通道和绿化带以外)保洁面积******.21平方米,不适宜机械化清扫保洁面积698865.48万平方米(包括天桥、地下通道和绿化带)。清扫保洁总面积包括一级路保洁面积(包括所有按一级路单价计费的道路)222900.06平方米,二级路保洁面积(包括所有按二级路单价计费的道路)******.58平方米;绿化保洁面积合计686497.05平方米,其中一级绿化保洁面积42816.28平方米,二级绿化保洁面积643680.77平方米。”并在“清扫保洁服务面积业务量情况总表”进行相应变更。2、合同第三条“人员及车辆设备要求”第1点“人员配置要求”:将“23年8月1日进场时数量、23年9月1日接管时增配、23年11月1日接管时增配、24年4月1日接管时增配、24年3月1日接管时增配”相关内容删除。3、合同第三条“人员及车辆设备要求”第1点“人员配置要求”:将“本项目人员需配267人,包含项目管理人员15人、一线作业人员200人和司机52人。”变更为“本项目人员需配225人,包含项目管理人员15人、一线作业人员163人和司机47人。(一线作业人员中,一线作业普工:包含全部跟车辅工、部分人行道保洁组、部分人行道清洗组、部分人行道机动组、部分垃圾清运组;一线小型环卫设备机手:包含部分人行道保洁组、部分人行道清洗组、部分人行道机动组、部分垃圾清运组。)”并在“人员配置表”中进行相应变更。4、合同第三条“人员及车辆设备要求”第2点“车辆设备配置要求”:将“23年8月1日进场时数量、23年9月1日接管时增配、23年11月1日接管时增配、24年4月1日接管时增配、24年3月1日接管时增配”相关内容删除。5、合同第三条“人员及车辆设备要求”第2点“车辆设备配置要求”:将“本项目车辆机械需配96辆/台,包含各类作业车辆56辆,小型环卫机械40台;垃圾桶设施需配487个;设备需配16台。”变更为“本项目车辆机械需配74辆/台,包含各类作业车辆50辆,小型环卫机械24台;垃圾桶设施需配487个;设备需配14台。(原合同中,智能设备与树叶吹风机归为设备类,现将智能设备归并至小型环卫机械分类中。)6、合同第四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第一项“合同金额”第1点:将“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肆仟贰佰零玖万伍仟壹佰叁拾柒元伍角整(¥42,095,137.50元)。”变更为“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伍佰肆拾贰万玖仟柒佰玖拾叁元肆角叁分(¥35,429,793.43元)。”7、合同第五条“合同期限”第4点:将“清扫保洁服务面积及接管时间一览表”中“松白路(石岩湖-原马田收费站)”调整为三段:“松白路(周家大道-原马田收费站)”、“松白路(光侨路-石岩湖)及松白路(周家大道-光侨路)”并调整相关数据;除松白路(周家大道-光侨路)级别保留“市政1级”以外,其余道路均将级别调整为“市政2级”。8、合同第七条“履约保证金”第1点“履约保证金的来源”:将“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0个日历日按本项目合同的10%提供履约保证金,即肆佰贰拾万零玖仟伍佰壹拾叁元柒角伍分(¥4,209,513.75元)。”变更为“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按本项目合同的10%提供履约保证金,即叁佰伍拾肆万贰仟玖佰柒拾玖元叁角肆分(¥3,542,979.34元)。”9、合同第八条“服务方案要求”第三项中“员工管理方案”:将“雾炮组”删除。10、合同附件1“茅洲河以西片区清扫保洁服务道路面积明细表”:“松白路(石岩湖-原马田收费站)”调整为三段:“松白路(周家大道-原马田收费站)”、“松白路(光侨路-石岩湖)及松白路(周家大道-光侨路)”并调整相关数据;除松白路(周家大道-光侨路)级别保留“市政1级”以外,其余道路均将级别调整为“市政2级”。11、新增《2025年度深圳市市容环境质量智能监测实施方案》作为附件5。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光明区区管市政道路茅洲河以西片******财政局关于反馈区管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续签合同费用压减意见的复函》对合同金额、人员、机械设备配置等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2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
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商会大厦
传真:
******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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