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2025年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1.教育云平台需利旧使用原有新邵县教育大平台,投标人应认真分析技术架构和运行需求,如需迁移平台及数据的,需保证平台稳定及持续使用不中断。
2.投标人应有专业技术服务队伍,确保在业务应用上、稳定运行上、数据安全上满足采购人正常的运行要求。
3.投标人要提供教育大平台正常运营所需资源报告,保障全县所有应用单位正常使用,如确因教学教育应用导致资源需求增加,应及时汇报采购人情况,由采购人决策是否增加。
4.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需根据采购人的建设需求、实际应用场景和预期目标效果,并结合招标文件的主要系统和关键技术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供参考。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组网技术与配置、网络安全方案与措施、故障应急处理方案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等内容。技术方案应全面具体,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切合项目实际、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5.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本项目整体实施方案供参考,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及对接交流、人员配置与安排、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建设进度计划及措施、安装调试流程、实施培训及考核等内容。针对教育云平台迁移,需提供对原平台功能的分析与理解、平台架构与整合方法、数据备份与应急处置措施、虚拟化环境准备与迁移实施等内容。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按时完成实施,投标人应符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以上实施方案。
6.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需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实施方案。该方案应涵盖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团队、服务内容、服务计划、服务承诺、服务培训、服务保障措施。投标人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确保项目售后阶段稳定运行。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
服务标准:
1.投标人须认真分析本项目网络结构及运行要求,充分了解本项目业务应用的实际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提供切实可行的优质服务承诺,确保在技术、服务、设备上完全满足项目安全运行的需要。
2.投标人提供给采购人使用的产品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技术参数和规格必须等于或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线路性能指标符合数字传输网络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的国际建议标准。
3.投标人在安装调试完毕后要进行全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安全测试,提供测试报告,确保线路技术性能达到前述相关要求。
4.合同期内,若投标人提供的网络带宽及网速达不到合同要求,服务质量差,使用单位反应强烈的,采购人有权扣缴投标人服务费,直至终止合同。
5.光纤网络发生故障,投标人须在一个小时内响应,县城区在8小时内修复,农村在24小时内修复(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办公室、到会议室、到机房等各信息点,要求教室下行带宽达到100Mbps、上行带宽达20Mbps,电教室、直录播教室(含报告厅)带宽接入每个点达到下行带宽200Mbps,上行带宽50Mbps。
7.满足公安部82号令对教育主管部门/校园等机构的网络安全要求,部署安全设备,有效管控网络带宽,防止IP地址滥用或内网病毒、IP地址冲突等故障,网络出现安全事件后能及时定位,能满足公安部的安全事件审核等。
******学校网络使用情况,具体实际点位以采购人合同约定为准,但投标人在合同履行全过程中不得拒绝采购人合理的点位搬迁及调整要求。合理的点位调整范围为合同点位数的5%以内,调整范围内的点位数按该合同对应点位类型中标价乘以点位数计费,计入当年度合同款。
9.本项目的所有网络设备在合同期内由投标人免费维护或更换。
10.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本项目在实施或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每一个合同履行年度内,将对投标人进行相应服务质量考核。全县综合服务满意度低于90%,扣罚本年度合同款的5%;全县综合服务满意度低于80%,扣罚本年度合同款的10%;全县综合服务满意度低于60%,不予支付该部分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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