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本项目为雨花区区委党校校院阵地改造项目,为保障雨花区区委党校校院阵地的正常运行,供应商须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要求完成施工,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
三、技术规格:
区委党校******消防等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工期要求:90日历天。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政府院内。
五、服务标准:
1、工期要求:90日历天。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最新标准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和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国家有要求的按国家要求进行质保(如防水等)。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间,凡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中标人无偿保修,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保修通知单之日起三天内派人修理并负责返修费用,否则,采购人可委托其他单位人员维修,修理费用在结算款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人支付。
4、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中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成交后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
★7、投标人须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其中专职安全员须具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采购人规章制度。
9、中标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进行施工,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如确因施工原因需修改时,需经过采购人同意,修改后方可施工。
10、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和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合格,采购人的项目负责人或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11、质保期内项目所含内容的维修维护等要求上门服务,其中质保期内维护期间产生的交通维护费由中标人承担。
12、项目质量满足国家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
13、工程量清单表、图纸及说明: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施工项为准。工程量清单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执行《长沙建设造价》2025年第6月发布的预算价格及雨花区相关定价,缺项材料参考市场价格、《关于印发 2020〈湖南省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价市〔2020】46号)、《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施工同期长沙市雨花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及相关规定。本招标控制价不可预见费按5%计取,优惠率按雨花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及相关规定。
14、技术规范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15、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中标人负责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必须请相关负责人查验签字,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2)中标人负责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对施工过程一切安全事故及工程质量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
六、验收标准:
(1)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消防验收手续。经相关部门、采购人按国家有关施工及规范验收,确保验收合格。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最新标准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3)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施工单位施工项目质保期按国家住建委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期限执行,由中标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2年。
(5)有关材料、设备的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施工方因工程质量原因不能验收,必须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的费用,直到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如因施工质量不达标给采购人造成了损失,施工方应无条件照价赔偿。
(7)?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事务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根据长沙市雨花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2019》2号文件精神,工程付款不考虑预付款,竣工验收后且结算资料报送至区财评中心,区财评中心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 97%,剩余 3%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无息支付。
(3)经采购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该部分价款不在进度款中支付,而应在竣工结算完成后根据合同约定随竣工结算款支付。
2、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采购人相关制度。如发生任何施工安全、交通安全等事故一起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3、未列出的技术规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4、本次采购为普通工程项目,固定单价包干工程,工程量按实结算。投标总报价应包含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设备、材料、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劳务、临时设施费、协调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施工进程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同要求。
6、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相关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期间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失。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